一、进修人员应按通知时间来院报到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前来报到,需通过单位事先联系(联系电话:0668-2930069)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。
二、自备白大衣、听诊器进修专业所需的检查用具、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、单位介绍信。
三、进修人员需要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活动,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。
四、进修期限和进修计划未经医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动,进修期满必须按期办理离院手续,不得任意拖延。
五、按规定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,不准事假,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假者,必须原单位来函或传真说明(0668-2817680),我院酌情批假,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,请假人需办好手续交代好工作方可离院,超假不归者,视为自动终止进修。病假需本院医师证明,全休超过一个月者,回原单位休假。孕妇不能来院进修。
六、进修结束前一周,由本人写自我鉴定总结,经进修科室做书面鉴定后,交科教科加意见办理离院手续。进修人员在办妥离院手续后方能领取结业证。
七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结业鉴定:①有特殊情况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;进修期限半年,病假超过二周,事假超过一周;进修期限一年,病假超过一个月,事假超过二周。②节假日工作统一服从科室安排,如所在科室工作可以安排,可在法定期间内休息,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,终止进修学习。③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,工作责任心不强,发生医疗事故,或严重医疗差错,劳动纪律差,无故三次不上班,以及道德品行不好者,立即终止进修。④业务水平差,进修期间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。⑤无论何种原因,凡提前离院者。
八、进修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,医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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